最近很認真的在看房子
考量很多...以後小朋友唸書的學區啊、建設公司啊、房屋外觀啊
當然 最重要的還是價錢

夢想中的河堤社區
動輒三千萬以上開價的新成屋
實在讓我們這種一般上班族看傻了眼

於是 看著看著 腦筋便動到靜思堂那一帶的建案
距離河堤社區僅一條大順路之隔
一樣有綠地、有自行車道、有購物中心
價錢卻只要河堤的一半
但是 土地使用分區卻是乙種工業用地

記得小時候媽媽就有教
沒事不要亂買乙種工業用地
那乙種工業用地到底有什麼不好呢
我上網查了一下 以下是來自Q house討論網的小知識

 

桃園縣政府工務局建管課長耿彥偉表示,工業區雖可蓋房子,但都是用來做辦公室、商業設施、事務所、廠房等,不可當作一般住宅,但確有業者違規將工業區的房子當作一般住宅銷售,這兩星期來,民眾打了上百通電話到建管課詢問,工務局基於保障民眾權益,公布這些建築案,讓民眾分辨情楚。
工務局指出,工業住宅日後衍生問題也多,例如,工業住宅價格雖然比較便宜,但預售屋的建築執照,若無「住宅」字樣,將無法申請政府的優惠房貸,銀行對這類產品貸款成數也不高。
另外,工業住宅的電費是以工業用電計算,基本費高,長期下來是筆昂貴的開銷,工業住宅的地價稅、房屋稅等稅課率也高,會讓消費者得不償失。

 

工業主宅在稅賦方面工業區土地原本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,民國81年財政部的解釋令對於工業區土地必須合於政府所規劃的用途使用,才可適用優惠稅率,但由於工業區土地地價較低,推出作為工業住宅的價格也較正常的住宅價格低三至四成,因而雖然適用較高的地價稅及房屋稅,但民眾還是願意購買工業住宅作為居住使用,直到民國85年底,財政部才正式發佈解釋令,工業住宅依然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。工業住宅只要是符合土地稅率有關自用住宅的規定,即:
1、直系親屬設戶籍。
2、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公畝,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公畝。
3、申請時無出租或營業情形。

只要符合以上的條件,則地價稅依自用住宅稅率千分之二的地價稅來課徵,出售時也可以適用10%的土地增值稅率。房屋稅也是依照實際的使用情形課徵,作為住家用的稅率為房屋現值的1.2%。水電費率方面也是依照實際使用情形繳費,作為住宅使用依住宅的費率繳納,水費則不分營業或住宅使用,均是單一費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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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法第79、80條規定,建築物應依核定的使用類組使用,若未經核准變更使用者,將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,並可連續處罰,勒令停止使用、拆除、改建或恢復原狀,限期未改善者,還可移送法院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。
都市計劃法規定,工業區內不能興建住宅,若違反規定,地方政府可處以六萬元以上、三○萬元以下罰鍰,可連續處分,並勒令停用、改建或恢復原狀,若情節重大,還停止供應水電、強制拆除,甚至可移送法辦,最高可處六個月有期徒刑,而這些處分都是針對所有權人,也就是購屋者,而並非建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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